“毒芹菜”案,听听一线执法人员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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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对“毒芹菜”案的几点看法
近日,央视新闻报道的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6.6万元引起社会各界热议,笔者是一名从事食品监管十余年的一线执法人员,看到舆论一边倒的声讨市场监管部门,声讨一线执法人员,忍不住想谈一下市场监管一线人员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难言之隐”。
首先,我们先不说是5斤芹菜还是5吨芹菜,如果这些芹菜抽检不合格,市场监管部门该不该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那么,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是肯定的,不处罚反倒不依法履职了。
其次,笔者看到很多人提问,为什么抽检结果是一个月后才出来的。笔者也是在一个小县城的市场监管局工作,食品抽检从第三方检测公司抽样到最后的结果出来差不多就是1个月的时间,因为第三方检测公司抽样(200批次为例)差不多需要5-7天的时间,拿到样品后要送到较远的地方去检测(比如榆林的样品,最近的公司在西安检测,有时还会更远的地方),检测公司收到样品后会按时间顺序再进行检测,检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检测结果出来后,每一份样品都要出检测报告,这些都需要时间。故,一份样品从抽样到市场监管局拿到检测报告差不多都得1个月左右。这对笔者所在的偏远的小县城来说,是再正常不过了,当然跟北上广一些大城市是无法比较的。
第三,很多人看到报道说市场监管部门为什么不能少罚或者不罚款。这个问题,只能说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也很难。抽检不合格都会上抽检系统的,最后的处罚结果都要上传到抽检系统里。如果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那么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都会督查,另外,当地的检察、纪检部门也都会到你所在单位查阅案件,追责问责不断。近年来,一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因减轻处罚或者处罚不当被纪检、检察等问责的不在少数。故,作为一名一线执法人员,我宁愿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也不敢跨越雷池半步。发现食品违法行为后依法处罚,请问执法人员到底错在哪里了?
第四,食用农产品的追溯问题。食用农产品在进入市场前由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管,在进行市场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管。榆林芹菜案的当事人在进货时没有索取相关票据,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市场监管部门就没有办法进行追溯。榆林市的很多农产品都是从山东、河北等地进货,如果经营者都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那么监管部门就无法追踪溯源,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不合格芹菜流入市场,等到抽检结果出来确定芹菜不合格时早已销售完毕。如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怎么能得到保障?